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老军营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8〕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老军营营销服务部由太原市平阳路14号迁至太原市新建南路7号3层。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老军营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8〕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老军营营销服务部由太原市平阳路14号迁至太原市新建南路7号3层。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你分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