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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建设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关键途径。我市在全面达成《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的意见》(锡政发〔2010〕36号),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二、学校布局规划合理,适应未来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 三、全面执行江苏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达到100%。 四、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全面实行标准班额办学。 五、教师队伍师德优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校际师资配置均衡。 六、建立教师交流长效机制,每年专任教师交流比例、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均不低于15%。 七、配优配强每所学校的校长,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 十、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十一、教育质量优质均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科学合理。 十二、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校校共享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 十三、建立鼓励学校特色发展机制,特色办学成效显著。 十四、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在省内领先。 十五、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六、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
无锡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 主要指标诠释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做到“四个统一”:一是事业发展统一规划;二是学校布局统一调整;三是教育经费统一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全额纳入县(市、区)本级财政预算,教师工资、公用经费等统一标准、统一发放;四是师资队伍统一管理,校长和教师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任免和统一直接调配。 对农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实行政策倾斜,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形成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机制。 继续鼓励乡镇(街道)办教育的积极性,做到职责明确、目标具体、考核严格。 二、学校布局规划合理,适应未来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和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 根据城市化建设、区划建制调整和人口变动等新情况,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确保学生就近入学。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相对薄弱学校可适当调整或撤销。 新城(片区)开发、开发区建设中,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好义务教育学校。 三、全面执行江苏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达到100% 所有小学、初中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教育技术装备全部达到省定中小学技术装备二类及以上标准,校际教学设备生均值大体相当,装备管理和使用水平全面提高。 所有小学和初中均达到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四、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全面实施标准班额办学 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小学一般不超过8轨,初中一般不超过12轨。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每班40人以内,初中每班45人以内。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降低区域内班额标准人数,推行小班化教学。 五、教师队伍师德优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校际师资配置均衡 认真执行省、市教师编制规定,根据事业发展和学科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各校各学科专任教师,着力解决好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 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职称教师及骨干教师比例校际间大致相当。骨干教师指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和县(市、区)级以上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新秀、工作能手、中小学德育工作带头人。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优良,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制,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专任教师全员培训率达100%,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整体提升,各层次骨干教师比例明显提高。 六、建立教师交流长效机制,每年专任教师交流比例、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均不低于15% 专任教师交流比例指交流的教师与教师总数之比,骨干教师交流比例指交流的骨干教师与骨干教师总数之比。 教师交流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核心是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校际之间教师队伍的均衡配置和专业发展。 七、配优配强每所学校的校长,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建立统一完善的校长选拔聘任、培养交流、考核奖惩制度,全面提高校长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所有学校的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做到校园环境优美,制度和机制健全,管理科学、民主、规范、高效。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减负”等要求全面落实。所有学校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作业量、考试评价等符合规定,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没有对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和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奖惩等现象。 九、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逐步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支持学校依法办学、主动发展,形成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营造有利于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的良好环境。 完善中小学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功能,引导社区代表、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十、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确保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完成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得到良好保障。 调整完善学区设置,有效控制过度“择校”。从2010年起,少数公办热点学校的择校生人数不超过该校新生人数的25%并逐年递减,其他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在2009年基础上逐步递减。到2012年,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十一、教育质量优质均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科学合理 全面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每所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到90%和10%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保障监测体系,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十二、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校校共享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 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达标,做到网络、资源、服务对象全覆盖。“班班通”和数字化校园比例不断提高。校园网络支持教学、管理功能完善,资源丰富,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校校共享。 十三、建立鼓励学校特色发展机制,特色办学成效显著 建立支持和鼓励学校科研兴校、特色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一校一品”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树立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一批学校在德育、科学教育、艺术教育、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逐渐形成特色,不断提升办学品位。 十四、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在省内领先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师训经费、校舍维修经费等由县(市、区)政府统一保障,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在省内领先。对农村学校、办学点、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投入倾斜,保证其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按省市标准实行资助。 十五、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涉校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无污染、无不健康和不安定因素等。校园周边污染、不健康、不安定因素包括:进行有污染环境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筑物的;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的;在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设置影响学生安全和正常通行的设施设备的;依法应当禁止和查处的其他情形。 十六、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 分别进行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教育质量、校园安全、校园环境、教师教书育人以及学校开放办学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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