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知发〔2003〕36号)和省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08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后简称“试点、示范”)考核验收工作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验收的单位 参加试点考核验收的单位(第五批省级区域试点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徐州市泉山区、丰县、南通市崇川区、如东县、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亭湖区、镇江市京口区等8个单位。 参加示范考核验收的单位(第一批省级区域示范单位):南京市玄武区、无锡市惠山区、无锡市锡山区、铜山县、常州市武进区、张家港市、海安市、淮安市楚州区、东台市、扬州市邗江区、江都市、姜堰市等12个单位。 二、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考核验收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织领导考核验收工作,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处负责。 三、 方法步骤 整个考核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单位自查(6月25日-7月15日)。 各试点示范单位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苏知发〔2002〕80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知发〔2003〕36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考核验收测评表(试行)》(见附件2),以及各单位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总结并完成自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单位进行初评,并指导示范单位完成第一阶段工作。 各试点、示范单位的总结材料、考核验收测评表,以及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单位的初评意见,请于7月21日前一式三份及电子件报省局。 第二阶段: (一)试点单位:召开验收工作会议(时间待定)。 省局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验收工作会议,听取第五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及经验汇报(以多媒体课件汇报),以及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所辖试点单位的初评意见。总结工作,部署任务。验收工作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二)示范单位:实地考核验收(7月28日-9月30日)。 省局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和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组成考核组,实地考核验收示范工作(1天),主要听取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汇报(以多媒体课件汇报),查验有关资料,考察有关企业和机构,交换对示范工作的主要意见。具体时间请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示范单位后,商我局组织进行。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请于7月底前将所辖单位示范考核验收初步时间安排报省局。 第三阶段: 情况通报。 省知识产权局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第五批试点单位和第一批示范单位考核验收情况通报。情况通报中包含试点示范单位通过考核验收的情况,示范单位是否退出示范或开展示范的意见等内容,发给各有关知识产权局,抄送有关人民政府及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四、具体要求 试点、示范考核验收是检查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也是研究探索知识产权工作思路的重要契机。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验收工作,按照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对照各地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示范考核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着重在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和明确下一步思路上下功夫。经验总结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体现区域经济特色及自身特点;查找差距要有问题有分析,力求深刻;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明确清晰,切实可行,简明扼要。 (二)准确填写考核验收测评表。认真填写表格,真实反映情况,需要证明和解释的,请附相关材料及说明。对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单位,省局将取消有关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上下联系,搞好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配合,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年度考核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1. 江苏省2008年度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考核验收测评表(试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