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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和报送进展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字[2008]1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在年初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鹰府办字〔2008〕42号)。目前,已近年中,为切实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力度。现就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和规范上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交办会精神和鹰府办字〔2008〕42号文要求,对各自牵头负责落实的工作任务在近期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要通过督促检查,认真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力求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请按责任分工将《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于2008年7月1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报告和表格形式(表格格式附后)报送,书面报告标题为《〈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进展的总体情况和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对因特殊原因进展缓慢的工作要说明原因。对各自承办的工作任务的详细进展情况逐项在表中进行说明(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6442800,电子邮箱:ytzwdc@163.com)。 附件: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分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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