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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等2家中心支公司筹建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08]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运城、临汾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嘉禾晋发〔2008〕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公司筹建: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 你分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公司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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