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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水支公司摆金镇市场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人身险[2008]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惠水支公司摆金镇市场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黔发〔2008〕3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水支公司摆金镇市场路营销服务部由原址“惠水县摆金镇市场路4号”变更为新址“惠水县摆金镇公路边87号”。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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