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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发[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云发[2008]9号 2008年5月6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新格局,现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为继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认识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把握新要求,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5年来“三农”工作成效显著。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办成了一些多年想办而没有条件办的大事。粮食连续 5年增产,农业总产值突破14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34元;基础设施有较大改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进步,扶贫开发迈出新步伐;综合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集体林权制度、农垦等各项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步。我省进入农业发展最好、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干部群众心气最顺的时期之一。
(二)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仍然偏低,多渠道投融资体系还不健全;农业设施装备水平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弱;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设施发展滞后,服务水平较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基层干部驾驭经济发展能力还不强。农业仍是我省较落后的产业,农村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薄弱的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在攻坚克难阶段。
(三)继续坚持把“三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越来越突出,农业的多功能作用日益凸现,农产品需求量快速增加。保障农产品供求总量、结构平衡和质量安全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农业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日益增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任务十分紧迫而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把“三农”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

二、明确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要积极应对发展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快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促进农业生产不停滞不滑坡、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积极争取农民增收势头不回落不放缓、务必做到新农村建设不松懈不走样。
(一)总体要求。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走云南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提升扶贫开发水平,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千方百计增力农民收入,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通过5年的努力,在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上取得较大突破。实现粮食总产量超过1600万吨,农业总产值超过2300亿元,农业增加值超过1400亿元,农产品加工值超过1000亿元,畜牧业综合产值超过 10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六大目标”,使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2008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60万吨,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达到1600亿元和920亿元,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公共事业取得新的进步,解决和巩固5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
(三)重点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抓好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素质、基本保障、基本队伍建设的“五基本”要求,围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和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的“六新任务”,着力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提速、农业产业化提升、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发展后劲增强、农村绿色家园创建、扶贫开发攻坚推进、农业科技支撑强化、农村现代流通拓展、农村社会民生改善、农村发展机制创新“十大行动”。

三、加快构建增加“三农”投入的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向“三农”倾斜,切实做到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
(一)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今后5年,全省财政投入农林水资金每年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2008年要确保达到25%以上;各级政府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要达到40%以上;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要全部用于“三农”;城市建设维护税的30%要用于乡村;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要逐步增加到10%以上。州(市)、县(市、区)要确保财政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每年都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补贴以及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直接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主产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业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范围。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和指导力度,整合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相关资金,强化支农资金监管和专项检查。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农业厅、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等配合。
(三)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尽快出台《云南省筹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专项资金试行办法》,规范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渠道和方式,主要用于重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优势农业产业发展等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积极探索完善资源税征收使用办法,主要用于植被恢复和生态保护。继续广泛开展“企村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以资金、项目、技术与农民的土地、劳力合作,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由省委农办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等配合。

四、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以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为目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新增高稳农田和基本农田1000万亩、新增优质专用粮食种植 1000万亩、新增经济作物1000万亩、新增大牲畜出栏1000万头、畜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和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特色经济林的“六个一”目标。
(一)切实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把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实施“优质粮抽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稳定和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优质稻、专用玉米、马铃薯以及粮饲兼用等多功能型粮食,切实抓好“菜篮子”生产落实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管理、科技措施到位,做好农资供应保障,保证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巩固提升滇东北、滇西南及滇中50个现有粮食主产县,加快发展滇东南、滇西南及滇中潜力较大的30个粮食后备产区县。2008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350万亩,促进新增优质粮200万亩,新增特色经济作物200万亩,新增大牲畜出栏200万头。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二)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抓好优势特色产业建设,2008年新增甘蔗、蔬菜、马铃薯、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200万亩。重点扶持70个核桃基地县建设,新增茶叶、橡胶、水果、核桃、板栗等特色经济林600万亩,其中核桃400万亩、膏桐50万亩。大力发展畜牧业,猪牛羊新增出栏200万头(只),肉类总产量达到360万吨、奶产量达到45万吨、禽蛋产量25万吨以上。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到2012年除烟草外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主要优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提高乡镇企业发展质量,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省级每年重点扶持200个龙头企业,5年内着力打造100个上亿元、20个10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实施“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提升马铃薯、蔬菜、茶叶、甘蔗、天然橡胶、云麻、水果、蚕桑、花卉、咖啡、中药材和生猪、牛羊、家禽、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2008年,省级重点扶持建设100个优势农产品基地、40个畜禽水产品基地。优化特色现代农业布局,按照片区开发思路,一个片区集中打造 1至2个主导产业。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节能节水节地农业生产新技术,鼓励和支持发展循环农业。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配合。
(四)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认证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省级重点推进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检查。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五、切实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强化农业基础的紧迫任务。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尽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长期滞后的局面。
(一)狠抓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润滇工程”,年内完成20座中型水库建设,推进11件中型水库和19件重点小(一)型水库建设,确保3年内完成500件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启动山区水利富民工程,2008年完成20万件以上“五小水利”设施。继续加快12个大型灌区和55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步伐,每年实施1000公里的干支渠防渗工程。5年内新增大中小型水库150件左右,增加蓄水库容 12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全省不同类型的高稳产农田达到4000万亩,实现农民人均1亩基本农田。
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烟草公司、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配合。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规划和节约利用耕地。继续加大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大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确保全省耕地继续实现占补平衡和质量提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的相关鼓励政策。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力争每年新增测土配方施肥500万亩以上。抓紧研究建立预存征地补偿制度和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三)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和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 2008年改造2.5万公里农村公路,抓好危桥改造、安全保障工程、灾害防治工程等农村路网结构改造。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探索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5年内,乡镇公路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建制村通公路率达到98%。大力研发、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加快推进粮食和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储藏机械化,力争全省农业机械动力年均增长4%,农业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
由省交通厅牵头,省经委、省农业厅等配合。
(四)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积极开展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无电人口光明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年内完成3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加快61个县小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解决17.6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力争西部地区农网改造在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继续以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为重点,落实解决好1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确保年内新完成35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任务。5年内,解决6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水电装机达到1200万千瓦,基本消除农村无电人口。
由省水利厅牵头,省通信管理局、云南电网公司等配合。
(五)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5年内每年完成营造林600万亩以上、天然林管护达到2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建立森林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保护天然林资源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和野生生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典型生态区建设。搞好“长治”、“珠治”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每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由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六、强化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科技成果贡献率达到55%,重点区域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以特色种植业、生态养殖业、林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技术攻关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业优质、高效、高产,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龙头企业。加大培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
由省科技厅牵头,省经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科院、云南农大等配合。
(二)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加快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体系和州(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网络,加大边境地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力度,加强防控技术服务和执法监督,提升防控能力,有效控制重大动植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加快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村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健全灾害防御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等配合。
(三)加强农村市场、流通和信息体系建设。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促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整合、改造、升级,建设“绿色通道”网络。供销社要积极加强现代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加陕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利用开发工作。加强“金农”和“数字乡村”等工程建设和运用,积极探索信息服务和灾害预警(报)进村入户的途径和办法,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等配合。
(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民间中介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成员覆盖率达到30%以上,50%左右的主要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工和销售。供销社要按照“四进村、五个有”的要求,新发展“两社一会”2000个,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和解决好买难卖难问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科协、省供销社等配合。
(五)加大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大农村教育资源整合力度,组织实施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蓝色证书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工程”等项目,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充分利用成人高校、农函大、电大系统开展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职业院校、农广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培训资源,开展好农民技能培训。加快构建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经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扶贫办、省科协等配合。

七、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逐步提高以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为主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到2010年全面完成“普九”任务。进一步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覆盖面;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一、二年级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今后5年,每年排除80万平方米中小学d级危房。组织实施好农村和边疆地区骨干教师远程培训计划,选派和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鼓励和组织大学生毕业到农村充实教师队伍。
由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配合。
(二)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构建以县医院为中心,乡 (镇)卫生院为重点,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2008年建设乡(镇)卫生院132个,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落实好乡村医生报酬。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标准,对全省低保、五保对象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完善农村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制度。继续实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推行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由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配合。
(三)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公共文化体系。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民书屋工程。2008年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40个、农村文化活动室2000个、新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38个、乡(镇)基层站点150个、农村电影免费放映的村委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大力创造和生产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等配合。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法规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2008年增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2万人,到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到45%。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活动。
由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配合。
(五)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强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落实扶贫挂钩责任制度。争取5年内完成5万个3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转移培训100万农村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20万贫困人口,解决和巩固 200万人的温饱。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抓好片区开发试点工作。组织和实施好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加大对边疆地区、革命老区、人口较少民族和特殊贫困区域扶持力度。2008年,在贫困地区发展400万亩经济林果和出栏大牲畜100万头以上,抓好100个培训基地建设,培训转移20万贫困劳动力,实施4万人易地搬迁扶贫。
由省扶贫办牵头,省发改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六)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大力发展沼气、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养殖场和联户沼气工程,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5年内完成80万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新增沼气池100万口、节能灶50万口。2008年实施50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完成10万户以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0万户、农村改灶10万户。
由省委农办牵头,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地震局等配合。

八、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深化农村改革是强化农业基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动力源泉。必须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农产品加工用地,视同农业用地。依法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或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做法。
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落实。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办学经费。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支出中的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努力做好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到“十一五”末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的历史债务。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工作,建立以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为引导,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由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扩大集体林权改革范围,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搞好确权发证工作,稳步推进包括现代林业经营、服务、流转、保护体系和创新林业管理体制等方面内容的配套改革,加强对林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由省林业厅牵头,省委农办、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等配合。
(四)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组建云南农村合作银行。积极稳妥地做好调整放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等配合。
(五)深化农村其他改革。继续加大农垦改革力度,进一步理顺农垦内外关系,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增强农垦发展活力。加快供销社改革步伐,力争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农村流通网络。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继续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粮食流通改革、水利管理和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种养管理体制改革。
由省委农办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农垦总局等配合。

九、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组织基础。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任务,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搞好农业农村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继续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认真抓好边疆党建长廊建设,调整和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兵、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广泛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情恳谈、党员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团省委、省妇联、省民政厅等配合。
(二)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完善村民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财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探索乡村有效治理机制,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农村警务和消防工作,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配合。
(三)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基层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实行离任经济补偿、帮助参加社会保险。推进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级组织任职的工作,规范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继续深入推进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农办、省人事厅等配合。

十、创新农业农村工作体制机制
做好新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全省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着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化对“三农”工作的认识,认真履行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等方面确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充实调整各级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抓好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新农村建设试点、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农口各部门要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各涉农部门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更加主动地支持服务“三农”。
(二)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城乡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布局,积极引导城市部分产业向农村有序转移,形成城市工业带动农业的格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特别是城市周边农村的延伸,尽快形成城乡系统配套的基础设施。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尽快研究出台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必须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抓住农业农村发展中群众关心、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整合资源,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集中力量办成几件大事,确保重点突破、带动全局。由省委农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在2008年有新的突破。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为加大工作的落实力度,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农办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按年度进行督促检查,并公布结果,确保预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州(市)、县(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真抓实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加强农业基础,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扎实苦干,奋力开拓,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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