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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系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甘食药监办[2008]1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系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8〕18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解掌握全系统今年以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落实,根据年初工作部署,省局拟定于5月上旬对全系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重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三)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当前干部职工思想状况;

(五)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特殊药品监管专项治理及罚没款入库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二、督查的组织

督查分四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有关业务处室参加,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高建邦书记带队,人事教育处、药品市场监督处各1人,督查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等市局及省局药品稽查大队;

第二组:王海燕副局长带队,法规监督处、医疗器械处各1人,督查兰州、临夏、甘南等市(州)局及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第三组:易成美纪检组长带队,药品注册处、监察室各1人,督查定西、天水、陇南等市局及省食品药品协会;

第四组:谢承旭副局长带队,办公室、药品安全监管处各1人,督查庆阳、平凉、白银等市局及省药品检验所。

三、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组除督查市、州局外,还要随机督查1-2个县、区局;

(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专题汇报材料;

(三)督查具体时间及行程由各督查组确定,原则上于5月20日前完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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