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清镇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黔保监财产险〔2008〕31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贵阳中心支公司清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8〕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清镇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保险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分别为:清镇市云岭大街中段。
三、核准该保险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