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8〕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经州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2008年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
一、深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自觉依法行政(15分)
(一)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
(二)对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三)制定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或载体,并量化考核体系指标。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
(五)法制机构健全,人员达到3人以上。
(六)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七)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单位活动。
(八)开展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研究,上报政府法制信息。
二、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20分)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有计划、有审查,并依法公开发布。
(二)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备案。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文件。
(四)开展具有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建立和实行立法听证、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取、采纳意见的说明制度、反馈制度。
(六)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和效益分析制度,对立法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反馈。
(七)建立和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分)
(一)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内容明确,并进行考评。
(二)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合法,持证上岗。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微机化管理。
(三)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职权范围、执法人员及证件号码等事项向社会全部公开。
(四)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
(五)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至少对本部门执行的一至二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条款制定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六)积极探索和推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已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县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执法体制、执法程序等进一步规范管理。
(七)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对未及时上报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理。
(八)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群众和社会的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被有权机关认定违法的问题。依法协调处理行政执法矛盾,依法履行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指导职能。
四、贯彻实施《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5分)
(一)全面贯彻实施《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广泛深入宣传,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认真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系列配套制度,建立相关监督文书。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通过监督和查处案件,整顿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执法状况。
(四)建立和实行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制度,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实行年终投诉、举报案件统计上报制度。认真处理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造成错案或在执法活动中有过错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本地区表现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创新检查方式,力求检查实效。
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提高办案质量(20分)
(一)有健全的复议机构,负责行政复议的人员达到2人至6人。
(二)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三)研究探索和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及受案范围。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接待行政复议来访人。行政复议案件不能低于行政诉讼案件的三分之二。
(四)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驳回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复议案件合法、公正。
(五)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
(六)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七)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准备和提交行政诉讼的答复(辩)书、证据、依据等材料。实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
(八)实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上报制度,按时向上级政府上报统计表。
(九)建立并实行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