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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武汉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产[2008]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武汉生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大地财保晋发〔2008〕131号)收悉。经审核,武汉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武汉生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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