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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省内部分水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


【颁发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临夏、定西、甘南、陇南、兰州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省内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商〔2006〕125号)规定,现将省内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甘肃省煜森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磨沟峡等部分省内新建和技改增容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统一按国家批复的甘肃省新投产水电机组上网标杆电价0.227元/千瓦时(含税)执行。 二、上述电价自电站发电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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