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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字[2008]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杨晓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费长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炳生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刘高明市建设局副局长 汪 磊市规划局副局长 孙 勇市房管局纪委书记 饶 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子建贵溪市政府副市长 祝乡发余江县政府副县长 吴 强月湖区政府副区长 刘守春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平来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高明同志兼任,成员:方小平(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杨样龙(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涂银根(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唐前进(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王建湘(市规划局规划用地科科长)、李久龙(市房管局综合开发管理科科长)、程志红(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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