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决定由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单位,于近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对象和范围 (一)市、区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企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人员(单位领导、环节干部,以及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负责人); (三)市、区安监局、环保局、建委、煤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 培训以法律知识讲座的形式进行,共举办三期,每期半天。第一期,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讲座,5月13日上午9:00时-11:30时(星期二);第二期,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讲座,5月14日上午9:00时-11:30时(星期三);第三期,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讲座,5月15日上午9:00时-11:30时(星期四)。 四、培训地点 市党政礼堂。 五、具体要求 (一)这次培训活动,既是推动“五五”普治规划2008年普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又是落实全市“隐患治理年”主题活动、全面提高从事安全和环保工作人员法治素质的具体部署,各级普治办、司法局、安监局、环保局要将此次培训工作列为2008年重点工作内容,并纳入年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二)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参加人员,确保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三)本次培训活动,由市普治办、司法局具体安排组织,各区政府、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参加人员的落实工作。 (四)各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到市普治办(市司法局四楼),同时派人领取法律知识培训入场券。 附件:1、第一期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名额分配表(略) 2、第二期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名额分配表(略) 3、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名额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