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吉安监管政法字[2008]81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和检验普法活动取得的成果,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识灾防灾能力,在全社会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本行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分别由县级安全监管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行业进行初选赛;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组织预选赛,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举办全省电视总决赛。
二、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4月下旬至5月末,完成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初选赛。
第二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20日,由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组织预选赛。
第三阶段,2008年6月20日至7月15日,省里组织全省电视总决赛。
三、组队方式
各市(州)分别选派一个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各参赛队由领队一人,三名选手组成。
四、活动的表彰、奖励
按照现场得分的多少,评选出吉林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优胜奖,颁发奖状及奖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促进全员安全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要指导县(市、区)开展初选赛;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派出代表队参加全省总决赛。
(三)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报送活动的进展情况,并于6月25日前,将参赛队的领队和队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杨学宝、熊洪海电话:0431-85800125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