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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豫人口办[2008]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人口办〔2008〕42号)


各省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稳步推进我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及时向我委科技处反映。

附件:1、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

2、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宣传工作指导意见

3、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营养素补充指导意见

4、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单位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在部分县(市 区)
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简称《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模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31个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简称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把开展项目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切入点,依靠党委、政府重视,争取财政支持,利用计生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多层次需求,为实现中原崛起创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项目单位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和综合干预,了解出生缺陷发生率及人口学特征、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排序及地理分布;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开展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和以孕前孕期保健为重点的综合干预措施,探索适宜基层实际情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模式,建立技术干预、政策干预、法律干预、优质服务和信息风险为一体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及评估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一)通过开展全人群监测,培养人口计生系统重点出生缺陷病种监测队伍,建立监测及评估体系。

(二)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一级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孕妇出生缺陷预防、孕期保健等相关科学常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探索目标人群中目标疾病的健康促进途径,建立群众可以接受的行之有效的监测和干预规范。

(四)规范孕前优生监测技术服务,制订实验室质量控制标准,建立遗传优生咨询规范和实验室检测服务流程。

(五)研究建立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

(六)通过项目实施,使一些重点病种的发生率有明显下降。

三、具体要求

(一)搞好基线调查。项目单位要对本地出生缺陷发生现状调查、育龄群众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知晓率、认知程度、县乡服务机构优生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基线调查,为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要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管理服务档案。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基线调查方案,统一培训,统一组织实施。

(二)明确目标人群。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待孕妇女为项目目标人群。项目单位要积极做好目标人群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倡导工作;对已婚待孕夫妇登记造册,建立优生服务档案;组织目标人群参加孕前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其优生优育意识,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营造社会环境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全民的优生意识,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激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其成为自觉行为。

(四)落实优生技术服务措施。县级计生服务机构要设立优生咨询室,配强咨询人员,配齐必要的视听设备,切实加强优生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优生咨询服务水平。要设立咨询服务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解答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

规范孕前优生筛查服务。对待孕对象要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规范提供孕前优生筛查服务;制定孕前优生筛查标本采集、检测操作、出具结论、咨询指导等工作规范;制定实验室筛查质量控制标准;严格告知制度,健全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省人口计生委项目组专家将对项目单位的咨询人员、检测技术人员分类、分批培训。

(五)强化高危人群优生指导。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高危人群服务档案,要以病残儿医学鉴定为重要的信息来源,确定高危人群服务对象,建立专家和技术人员“一对一”咨询指导服务制度,开展跟踪访视服务,实行孕期重点监控的全面干预。

(六)提供营养素干预。孕妇体内营养素缺乏是引发出生缺陷的重要因素,要在做好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基础上,精心指导待孕、已孕人员合理膳食,科学补充营养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保证叶酸及复合营养素供应。

四、免费项目

项目单位对目标人群应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

1、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一天时间;

2、孕前优生四项(torch)筛查;

3、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由项目单位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倡导服用复合营养素;

4、项目单位自愿提供的其他优生服务项目。

五、经费来源

免费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由项目县(市、区)财政划拨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省、市两级人口计生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

六、基本原则

(一)宣传为主原则。必须把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强化目标人群的优生优育意识放在首位,强化社会环境宣传和知识培训工作,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知情同意原则。为目标人群提供任何一项优生技术服务都必须做好宣传工作,使其充分了解接受一级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征得对象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避免强迫命令。

(三)政府买单原则。项目单位应将开展项目所需的各项免费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免费服务项目的落实。

(四)依法规范服务原则。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开展优生技术服务必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确保服务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展孕前优生筛查要选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注册的检验设备和检验试剂;要为群众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使用的叶酸和复合营养素产品。

七、职责分工

(一)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一级预防工作指导,组织基线调查,对项目单位的优生咨询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组织省级培训,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评估项目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对项目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省辖市人口计生委:配合省人口计生委做好对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做好市级培训及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三)县级人口计生委:做好经常性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新婚夫妇、待孕、已孕妇女宣传出生缺陷预防、遗传优生及孕期保健相关知识;做好孕前优生筛查及叶酸等复合营养素的供应;搞好咨询服务,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畅通渠道,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工作,建立病残儿家庭信息档案,对二胎再生育进行优生指导。

(四)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及遗传优生咨询,通过人口学校对育龄夫妇进行青春期和人口知识教育,对育龄妇女进行婚、孕、产前、产后全程随访服务,掌握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指导拟生育对象科学进补叶酸及复合营养素,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村级协助乡镇计生办做好宣传材料发放工作;倡导婚前检查,做好待孕对象自觉接受孕前优生筛查和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进补叶酸及复合营养素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等工作。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活 动 内 容

2008年1月

制定项目文本,选择项目单位

2008年2月

制定服务规范,对项目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考察。

2008年4月

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开展省级培训

2008年5月

组织基线调查,项目点工作全面展开

2008年6月

技术监督指导

2008年11月

专家评审,质量考评

2008年12月

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建立数据库


九、切实加强领导

各项目单位的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岗位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实施项目作为关注民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大事来抓,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项目经费足额到位并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项目可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使项目真正成为一项造福人民群众、深受社会各界好评的民心工程。

附件2: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宣传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我省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工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群众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普及率,增强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自觉性,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把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提高人口素质作为贯彻中央《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切入点,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实施出生缺陷干预的重要意义、基本政策和相关知识,着力营造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

(一)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大力宣传实施出生缺陷干预的重要意义;

(二)宣传出生缺陷常见高发病种和预防出生缺陷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出生缺陷严重危害性的认识;

(三)宣传国家和我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关政策、项目方案和具体要求,动员群众积极接受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提高群众知情参与意识;

(四)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行为、生活方式,使群众乐意接受健康文明的行为、生活方式。

三、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1、电视宣传。项目单位的电视台要加大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教育专题片播出力度,宣传出生缺陷干预的相关政策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

2、广播宣传。县、乡(镇)广播站和村广播室要经常广播宣传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形成优势互补的县、乡、村三级广播宣传网络。

3、报纸宣传。各地要在当地报纸开辟专栏,刊载出生缺陷预防的相关政策、知识和工作动态。举办有奖征文竞赛活动,营造上下互动的良好氛围。

4、网络宣传。充分利用计生服务网络健全、组织动员群众号召力强、开展宣传教育富有经验的多种优势,搭建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平台,满足群众对有关政策和相关科学知识的需求。

(二)环境宣传

项目单位要在主要路段、街道路口设立出生缺陷预防宣传的公益广告,书写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计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活动入村服务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版面的宣传,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多策并举向群众进行宣传倡导。

(三)阵地宣传

项目单位要凭借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阵地,强化出生缺陷专项知识培训。要对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办班轮训,重点讲解出生缺陷干预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干预方法和工作重点,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队伍保障。强化对重点目标人群出生缺陷干预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使目标人群充分了解出生缺陷预防的意义和有效措施。要丰富宣传形式,利用计生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风格质朴清新的文艺节目;举办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竞赛,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品在项目开展中的作用。

四、宣传要求

(一)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项目单位要认真制定宣传活动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搞好项目宣传需要人口计生部门相关科室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各地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避免走过场,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科学计划,统筹安排。项目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利用结婚登记、办理生育证和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优生优育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预防措施,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积累经验,搞好总结。项目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新做法、新成效,把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附件3: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营养素补充指导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期的营养水平,有效预防神经管畸形及其他出生缺陷发生,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就加强营养素补充的指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学补充营养素的重要意义

(一)合理营养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民营养与健康状况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卫生保健水平和人口素质的重要指标。宏量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的缺乏与不良妊娠结局均有密切关系,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模式为健康妊娠提供所需的适量营养素可以降低各种营养失衡所造成的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二)营养素合理补充是育龄群众迫切需求之一。

我国是世界上脑部和脊髓缺陷高发的国家,每年约有10万个孕妇产下脑部和脊髓缺陷儿,即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有3个患有此缺陷,主要原因是中国妇女在计划怀孕和怀孕期间普遍缺乏叶酸。专家建议至少在孕前三个月开始每日服用小剂量叶酸,可以确保胚胎早期有一个较好的叶酸营养素状态,能够减少70%唇腭裂和35.5%的先天性心脏病。除此以外还可以减少自然流产率,减轻妊娠反应,促进胎儿生长发育,纠正孕妇贫血。男性多吃富含叶酸的食品可以降低染色体异常的精子所占的比例,从而减少不孕、流产、以及婴儿先天性愚型。

(三)提供免费营养素是积极的惠民政策之一。

由政府买单向待孕对象免费提供营养素是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的重要体现,免费发放营养素并做到城乡同步,能有效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对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精心指导,最大限度减少营养素补充的盲目性

(一)服务待孕妇女,抓营养素增补。

强化孕前营养状况咨询评估工作。对待孕对象可通过3天饮食状况调查全面了解其维生素d、维生素a、钙、叶酸的摄入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各项血液检测指标来评估育龄妇女相关营养素水平,在咨询指导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增补。

建立待孕妇女增补营养素和跟踪随访经常性工作机制。对有意愿怀孕的妇女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免费发放小剂量叶酸片和增补营养素健康处方。依托村(社区)计生专干做好随访服务,真实记录全程是否正确服用营养素和妊娠结果是否良好,为服用含叶酸营养素后仍出现出生缺陷如何理赔提供可靠依据。

(二)服务育龄群众,抓营养健康教育。

在饮食营养方面各级优生咨询师要紧密结合当地居民膳食消费和营养状况的实际,积极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膳食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以不偏食、易消化、少刺激、广泛摄取为基本原则,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均衡营养,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培养健康行为,把良好的饮食习惯渐渐深入人心。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孕期妇女的日常工作量和活动量明显减少,容易发生能量摄入与消耗失衡,胎儿体重过量增加,继发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明显增加。要指导孕妇根据体重增长速率适当调节食物摄入量,并做适量强度的运动,保证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规范管理制度,严把技术服务质量关

项目单位要为群众免费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使用的相关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实行政府买单,财政有困难的地区可提供单纯叶酸产品,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复合营养素,在倡导增补叶酸和营养素工作中,要严禁强迫命令,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参与的原则。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严把药品购入关。药品入库后妥善保管,加强质量和有效期检查,建立药品专帐,做到帐物相符。

各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制定落实营养素补充的具体措施。

附件4: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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