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批准《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50-079-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7001840)。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批准《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50-079-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700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