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08]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同编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大同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更名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并加挂“大同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现两枚印章业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同时,废止“大同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印章。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