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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举办江西第四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 为全面展示我省丰富的农业资源优势和名优特农产品,提升我省农产品在沪及周边市场的占有率,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我省农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和交流,促进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请示省领导同意,决定举办江西第四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以下简称上海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展宗旨和原则 展会以“创品牌、走出去、树形象、争市场、求发展”为宗旨,坚持形象宣传与品牌宣传相结合、展示交易与销售相结合、实地展销与网络展示相结合,突出名优特的市场推广。参展产品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名、优、特农产品。 二、主办、承办 第四届上海展销会由省政府主办,省农业厅承办。 三、时间、地点、规模 时间:2008年11月22-24日 地点:上海市农业展览馆 规模:分a、b两个场馆,共5400平方米,195个展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第四届上海展销会的领导,省农业厅决定成立由毛惠忠厅长任组长的第四届上海展销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农业局为本地区筹备参加第四届上海展销会的总牵头单位,负责本地区参加第四届上海展销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要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局领导,确定一个科室(或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2.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各设区市农业局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协调组织本地企业参加上海展销会的销售、产品推介、采购商邀请、贸易促进等工作。 3.请各地于6月25日前将本地负责第四届上海展示展销会的局领导姓名、职务及负责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报第四届上海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 联系人:付志勇,联系电话、传真:0791-6215953 电子邮箱:nytscc@jxagri.gov.cn。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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