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瑞泰人寿〔2010〕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5.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6.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5月19日董事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瑞泰人寿〔2010〕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5.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6.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5月19日董事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