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停止使用阿伐斯汀(AVASTIN)注射剂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青卫医妇字[2010]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及驻青各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厅《关于停止使用阿伐斯汀(avastin)注射剂的通知》(鲁卫发电[2010]1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卫生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传达,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罗氏制药公司在香港销售的批号为b6001b01的阿伐斯汀(avastin)注射剂。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协查并妥善保存上述批号的阿伐斯汀(avastin)注射剂,发现后要立即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 三、一旦发现不良反应病例,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 联系人:吴炳君,电话:85912533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