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博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一期5mw工程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淮价商〔2010〕12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太阳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目前,国家核定上网电价的原则是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具体标准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核定宁夏地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临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二、为促进我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你市博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投产后,我局将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上网电价,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以后国家有统一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