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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机党字[2010]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中创先争优。7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信息交流》创先争优专刊第12期上对财政部的做法作出批示:“财政部党组织、党员在创先争优中进行公开承诺的做法很好,可以在中央国家机关推广。”8月1日,李源潮同志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信息交流》创先争优专刊第17期上对新闻出版总署的做法作出批示:“新闻出版总署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品牌工程’等形式,广泛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很符合机关特点。建议向各机关党组织介绍推广。”8月14日,李源潮同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进行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20日,为认真学习贯彻李源潮同志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财政部举行了中央国家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交流会,交流推广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开展公开承诺和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做法,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公开承诺。总局党组也对组织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工作作出了指示。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总局党组的要求,把公开承诺活动开展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目的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是总局党组贯彻中央精神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规定动作,也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环节和有力抓手,目的是要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内在动力,牢记创争目标和具体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践行诺言、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建先进党组织带动创建先进单位,以争当优秀党员带动争当优秀公务员和优秀职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的开展。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 对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具体要求及保证措施进行承诺。 (二)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 1.对以怎样的姿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如何为所在党组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做贡献进行承诺; 2.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职责要求,对争当优秀党员、落实“五带头”具体要求逐一进行承诺。 (三)党务工作者承诺的主要内容: 1.承诺“党员承诺”的主要内容; 2.对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要求进行承诺。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主要学习以下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 2.李源潮同志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3.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在总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学习报告会上的讲话; 4.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在总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5.《关于印发〈关于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人字[2010]153号); 6.《关于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工商机党字[2010]21号); 7.本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二)公开承诺 1.党组织承诺。党委、总支、支部对照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在本单位范围和处室范围进行承诺。承诺的方式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作出承诺;也可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具体目标和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一定方式在本单位公布,作出承诺。党小组做不做承诺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党员承诺。一是撰写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每名党员学习对照本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别是“五带头”具体要求,密切联系岗位工作职责,认真撰写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二是党员将撰写的具体打算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宣读,党组织或党小组进行点评。党员宣读承诺要邀请单位或处室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三是张榜公布。将经党支部或党小组点评修改后的党员个人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打算以承诺书的形式正式印制一式三份交党支部,党支部审核后一份在本单位公布,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交由党员本人保存。 3.党务工作者承诺。每名党务工作者把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承诺与党员承诺相结合,合并撰写承诺书。承诺的形式、方法和步骤同党员承诺。 (三)领导点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分别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点评。党委、总支负责同志对所属支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点评。 (四)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对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公开承诺,是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要求作出庄严承诺。要着眼于最大限度调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5个方面加强引导。一是在完成中心任务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效率型机关,以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尤其在完成急难险重等任务中争当先锋、创造优秀。二是在履行岗位职能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责任型机关,既要认真履行职能,又要完善和创新职能。三是在提高干部素质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学习型机关,鼓励干部学习研究,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在改进机关作风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服务型机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五是在廉洁从政建设中创先争优,推动建设廉政型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增强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先争优活动重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实在。一要立足本职,紧密联系日常工作。要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二要体现先进性的要求,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在推进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三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泛泛空谈、不切实际、不可操作;四要结合岗位特点。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要充分体现表率作用。党务工作者的承诺要反映党务工作的要求。青年党员承诺内容除体现岗位职责要求外,还要对继承优良传统作风作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以学习有关精神为主,可不参加总局机关公开承诺。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目的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广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有关公开承诺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总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

中国共产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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