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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开展建筑用钢材产品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0]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严防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产品被用于建筑工程,坚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石家庄市开展建筑用钢材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王大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刘明轩副市长 成员: 王勋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文昌市建设局局长 侯洪彬市质监局局长 夏玉颖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昭社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王云才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桂莲市工商局副局长 付庆文市工信局副局长 魏锁均石家庄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管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昭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夏玉颖同志兼任。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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