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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市万邦中学小学部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10]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万邦中学校: 你校《关于哈尔滨市万邦中学校办理小学部收费许可的申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小学部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4000元。 2、通勤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此批复自2010年新学期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此复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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