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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关于采集上海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和个人信息的通告


【颁发部门】 上海市消防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消防产品的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配合本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采集以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

1、本市消防产品生产、维修单位;

2、在本市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进入本市销售消防产品的外省市生产单位、驻沪办事处等);

请以上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上海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登记表》(见附表,若表格填不下,可按表格格式内容另附页),于2008年6月1日前寄送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技术处,邮编:200051,联系人:李芙萍,联系电话:021-28955512。

上海市消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上海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生产○销售○维修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工厂地址

 

所属区域

 

联系电话(传真)

 

经营部地址

 

所属区域

 

联系电话(传真)

 

主要负责人

 

邮  编

 

联系电话

 

技术人员

 

员工人数

 

单位e-mail

 

消防产品生产单位

生产消防产品种类

型号规格

认证、认可证书号或型式检验报告编号

   
   
   
   

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个人

销售消防产品种类

型号规格

生产单位

认证、认可证书号或型式检验报告编号

    
    
    

消防产品维修单位

维修消防产品种类

型号规格

生产单位

认证、认可证书号或型式检验报告编号

    
    
    

1.各企业按类别填写相应内容。 2.表中“所属区域”的填写,外省企业填所在省市,本市企业填所在区;“经营部地址”的“所属区域填”本市所在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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