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吉安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发〔2008〕11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吉安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市经贸委)
(市经贸委)
根据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赣内贸综字[2008]2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精神和要求,为在2008年全面完成我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就是要加强城市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促进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水平;就是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外资进入的引导,保障内外资商业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城市商业网点全面均衡发展。这对于不断完善城市商业结构和商业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扩大国内消费需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商业网点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商业网点规划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观、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使资源得到有效合理配置,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市场需求、现有商业网点状况,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现阶段,我市大部分县级城市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发展商业网点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和扩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商业服务环境和条件。在促进城市商业繁华、繁荣的同时,更加注重满足老百姓日常商业和生活服务需求的设施建设,要把社区商业作为规划的重点;在业态上,要体现便利性、实用性;在功能上,要以老百姓不断发展变化的消费需求为取向,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功能。不搞形象工程,避免贪大求洋、重复建设、不顾市场需求、不顾自身的经济发展实力、超前建设大型商业设施、盲目发展大型购物中心,浪费有限的社会资源,造成有场无市,或是商铺大量闲置,或是商家恶性竞争。但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超前性,为将来发展留有适当余地。
(三)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相结合。要体现大力发展各类新型零售业态,调整、提升和规范传统零售业态的要求。商业竞争不够充分的地区要增加商业网点,竞争过于激烈的地区要控制新增商业网点。现阶段,传统商业在我市仍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制定商业网点规划时既要体现大力发展新型业态,也要注重用现代流通方式和手段改造传统商业。要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合理规划批发、零售、物流基地布局以及各类零售业态。
(四)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的生存发展相结合。大型商店在竞争中处于强势地位,如任意发展,将影响中小商店的生存。大型商店特别是大型超市所售商店价格低、品种齐全,而中小商店贴近居民社区、购物便利。为了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和多样化的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制定商业网点规划时既要发挥大型商业网点的集散辐射作用,还要考虑新建居民区的情况,合理规划大中小型商业网点布局,促进大店与中小店铺之间协调发展。
(五)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制订商业网点规划既要体现政府社会管理意图,又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真正发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作用,来减少重复建设、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三、规划内容
(一)规划范围:大型零售商店、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
(二)规划重点:一要摸清现有各类商业网点状况,并制作现有网点分布图表。二要根据以上基本原则,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期内商业网点发展的总规模、空间布局、业态结构。在空间上,着重对县(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郊区城镇商业和专业特色商业街进行规划。在结构上,结合空间布局对各类商业流通设施和零售业态进行合理定位。构筑布局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市场格局。
(三)详略程度:历史比较悠久,城市格局已经基本定型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应当详细、具体一些;城市格局尚未完全定型、商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城市,规划可以相对原则一些。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各县(市)要把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纳入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由县(市)政府牵头,内贸、规划、建设、工商、卫生、交通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分管县(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市)内贸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由内贸主管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尽快落实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专项工作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积极工作,搞好协调,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是商务部布置的一项全国性重要工作,影响面很大。因此必须落实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县(市)级财政预算,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三)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商业网点规划涉及经济、贸易、人口、建筑、文化、历史、旅游等多学科门类,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很强的综合性业务,必须全面执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标准。要深入实际,搞好现有商业网点普查,掌握现有商业网点的总量、结构和分布情况;采取政府部门与专业机构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发挥专家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认真研究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律,做出科学预测,使编制的商业网点规划具有规范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力戒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四)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市)内贸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紧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理选择好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单位,做到精心组织、协调有力、集思广益,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确保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县(市)政府批准、发布施行,同时逐级报送至市经贸委、省内贸行办和商务部备案。
五、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阶段
此项工作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
(二)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并落实工作经费阶段
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应合理选择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同时落实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
此项工作应在4至5月份完成。
(三)商业网点现状普查摸底阶段
商业网点的现状普查是编制好商业网点规划的基础性工作,要科学制定普查工作方案,配合编制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普查,切实做好普查基础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由编制单位提出规划大纲,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此项工作应于6至7月份完成。
(四)编制规划初稿阶段
编制单位根据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规划大纲,编写规划初稿并提交到领导小组。
此项工作应于8至9月份完成。
(五)组织进行规划论证阶段
领导小组收到规划初稿后,组织政府部门、企业、有关中介组织并邀请较高层次的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单位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初稿形成报批稿,并再次提交领导小组。
此项工作应于10月底前完成。
(六)报批、发布和备案阶段
将报批稿报送政府审批。审批后对社会发布,同时逐级上报至商务部备案。
此项工作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