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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提高我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能力,使科研机构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定于2008年4月21日-2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

现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科研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二○○八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党建新联系电话:84080096)

附件:
关于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科研机构: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世界已经步入知识时代,国家与国家之间竞争的实质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已成为衡量经济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科研机构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和产生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部门,我国科研机构虽然拥有优良的科研条件、强大的科研能力和大量的科研成果,但是由于大多数科研机构没有建立起完善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科技研发工作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导致专利申请很少。为适应知识产权形势发展的需要和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高我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使科研机构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决定于2008年4月21日-2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该培训班由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承办。

培训班将立足于解决我国科研机构在面对知识产权问题时的困惑和不足,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的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评估、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授。授课老师为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社会科学院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来自法院系统具有长年知识产权审判经验的法官以及来自知识产权专门评估机构的专家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4月21日-25日。

培训地点:大连豫园商务酒店(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78号)

总机电话:0411-88865555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科研机构(含高校)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缴纳600元费用(含食宿、教材资料费)。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人员接此通知后,将报名表于2008年4月11日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方式:

(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赵 辉:010-62983355-1421

(二)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2

联系人:崔雪峰、高亚彪

电 话:0411-83704720;0411-83631831-1313

传 真:0411-83704720;

五、报到及前往路线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8年4月21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78号,大连豫园商务酒店,报到时缴纳培训费用。

(二)前往方式及路线

飞 机:机场乘专线公交车(大黑石到建设街),到新开路站下车;

火 车:火车站南出口乘7路或31路公交车到新开路站下车;

轮 船:码头乘13路公交车到火车站,转乘7路或31路公交车到新开路站下车。

附件: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报名表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二оо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全国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职称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及手机

传真

返程

日期:

火车

班次:

目的地:

飞机

航班:

备  注

1、请将此表于2008年4月11日前特快专递或传真到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传真:0411-83704720

2、请用正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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