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将江苏省电子商务产业园(筹建)作为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给予政策扶持的请示》(宁科[2008]134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批复如下: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对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同意江苏省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新城科技园投资建设“江苏省电子商务产业园”。 二、“江苏省电子商务产业园”要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优化商业模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按照发展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创业孵化平台,不断完善技术、人才、投融资等服务功能,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创业和创新,努力引进和培育大型电子商务企业,促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的形成、发展和壮大。 三、同意在建设中使用“江苏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筹)”称号,并作为特色产业园纳入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的管理和支持范围。两年内按照“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认定和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给予正式授牌,否则取消该称号。 此复。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