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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体育局

【发文字号】 渝体[2008]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直属训练单位,市体科所: 市政府于5月30日召开了奥运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电视会议,会议由张明树副秘书长主持,谢小军副市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为顺利举办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会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特别是运动员饮食和用药安全,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的食品药品管理办法。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月23-31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6月1日-8月7日)。各单位要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运动员食堂食品安全问题、运动员用药安全问题。 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为应急准备阶段(2008年8月8日-9月17日)。各单位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做好运动员食堂农产品采购的质量安全。采购有证食品、qs标志、有标识、有检测、有组织的生产基地或生产企业的产品。特别是要杜绝使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加强对食堂就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采购食品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采购记录。 3、加强餐饮的卫生条件、餐具消毒等,杜绝使用不合格或来路不明的食用油、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的原料、添加剂等。 4、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根据《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渝体[2008]91号)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机制,认真排查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全面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2、严禁携带、私自购买和使用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其复方制剂以及其他兴奋剂。发现违法拥有和使用者,体育部门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查处、依法处置,并追根溯源,深入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以及火炬传递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确定责任人。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抓实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专项整治整体安排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涉及兴奋剂方面的整治信息报局科教处。 (四)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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