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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中共江西省建设厅支援四川灾区共建家园现场指挥部临时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赣建直党字[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支援四川灾区共建家园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支援灾区共建家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四届三次委员会研究,并经省直机关工委同意决定成立中共江西省建设厅支援四川灾区共建家园现场指挥部临时委员会。 中共江西省建设厅支援四川灾区共建家园现场指挥部临时基层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经党员大会和临时党委会选举,并报江西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同意: 吴昌平同志(省建设厅付巡视员)任临时党委书记; 喻家凯同志(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党委书记、院长)任临时党委副书记; 江 涛(南昌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夏侯敏(新余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钱 勇(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党支部委员、站长)任临时党委委员。 临时党委下设12个临时党支部,由11个设区市建设局的督导组党员和江西省支援四川灾区共建家园现场指挥部四个部门党员组成。临时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各设区市建设局负责人和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人担任,是否设立支部委员会及支委人员构成具体由临时党委决定,并报江西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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