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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江西新世纪医药有限公司贵溪雷溪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流[201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新世纪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销江西新世纪医药有限公司贵溪雷溪药品配送站的报告》(新药司 [2010]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江西新世纪医药有限公司贵溪雷溪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ab1100127)。自文到之日起,江西新世纪医药有限公司贵溪雷溪药品配送站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并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此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0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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