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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余咏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0]11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余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安联发〔2010〕35号)收悉。经审查,余咏符合《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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