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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拉国土告字[2010]011号)


【颁发部门】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拉国土告字[2010]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拉萨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报经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2010-011号。宗地位置:柳梧新区察古大道以西、1-4路以北。面积38800平方米(折合58.2亩)。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不低于1.5,不高于3.5;建筑密度:不高于30%,不低于21% ;绿地率:不低于40%;建筑高度:控高50米。根据《拉萨市柳梧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蓝图》及《拉萨市城市规划条列实施细则》要求,拟建项目北侧退让道路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同时满足北侧建筑采光要求),东侧退让察古大道道路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西侧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6 米,南侧退让严格按照《拉萨市城市规划条列实施细则》第64条第三款执行,同时满足周边建筑采光要求。 机动车出入口:东、南(满足国家出入口设置标准)。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8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四、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在2010年9月20日起至2010年10月11日18时前,到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二楼(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挂牌文件。竞买人持竞买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金融部门出具的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认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间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1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 年10月11日17时前。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宗地挂牌报价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1日10时;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挂牌地点为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一楼交易大厅。 七、挂牌出让原则 挂牌出让原则:按照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公告后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91-6829138 联系人:格桑卓嘎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201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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