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县(市)建设局、房产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及全国廉租住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2008年底前,全省设区城市及所辖县(市)实现应保尽保。省建设厅决定召开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4月8日召开,4月7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哈尔滨市银河宾馆(哈市南岗区中山路252号)

三、会议内容:
1、部署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2、研究审核2007年廉租保障工作情况和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

四、参加人员:
各市(地)、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要求:
1、各市(地)、县(市)参会人员,携带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会计凭证复印件、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原件两份(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各一份)、租赁补贴发放明细表(2007年发放租赁补贴对象人员名单)、实物配租协议和租赁补贴发放通知单原件(各一份)等材料一式二份,报到时交大会会务组。
2、2008年4月3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3、会议重要,不得缺席。
4、会议不收会议费,宿费自理。
联系人:刘艳、姜殿彬
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32262;53636937。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