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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消防中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务府办发[2008]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消防中队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务府办发〔2008〕39号)


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县消防中队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消防中队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阚隆学(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李余松(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卢晓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蒋佳林(县建设局副局长)

蒋信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 禹(县监察局副局长)

邹爱明(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炳周(县国土局副局长)

尹 强(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花禄(县公安局政工科长)

廖元忠(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光军(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廖元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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