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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将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推荐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通[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现发布《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100-2010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代替gbz 100-2002) 该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自实施之日起,gbz 100-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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