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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周易为新余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的决定


【颁发部门】 新余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新余崛起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聘请新加坡中天集团董事局主席周易为新余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从2010年9月起,聘期2年)。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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