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
(萍府发〔20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月14日,吴新雄省长与曾庆红市长签订了萍乡市200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2月28日,市政府向各县(区)下达了200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将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使城乡居民共享民生工程的实惠。经研究,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民生工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1、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成员(详见附件1)。
2、各县(区)及萍乡经济开发区应相应调整和充实各自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机构成员,具体名单在4月10日前报送至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联系电话:6883669,传真:6856892)。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1、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200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的总体要求,现将全市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本级相关单位(详见附表2),各县(区)必须按责任书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2、民生工程市直各责任单位(含驻萍单位,下同)肩负落实省下达目标任务和督导县(区)完成目标任务的双重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要明确和相对固定分管责任人和联络员(详见附表3)。各责任单位要就落实各自主管的民生工程指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按照上级的新要求予以充实完善。实施方案呈请市分管领导同意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积极督导,科学考核
1、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督查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深入各县(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要坚持月报制度,市民生工程责任部门须于每月5日之前向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上月指标任务的完成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呈请领导审阅,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对民生工程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由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分别进行,年中和年终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考核。
3、在考核时,各单项指标完成任务计满分,每超额完成一个百分点,按该指标设定分的1%予以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该项指标的设定分。某些指标未下达给某些县(区),该县(区)则按其他县(区)在该项指标中所得分的平均分计分。
四、其他要求
1、市直责任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特别是省政府各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信息,明确指标要求,弄懂考核规则,知晓所处位置,改进工作方法。
2、民生工程各项指标的任务数以省政府与市政府和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如果省下达的指标数要调整需以省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区)的指标若要调整,需按程序报经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批准。
3、在民生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市直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如需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市直责任部门获悉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涉及民生工程考核内容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抄告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就业再就业等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2、萍乡市200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分解表
3、萍乡市2008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考核执行部门)名单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
小组及就业和再就业等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小组及就业和再就业等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一、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曾庆红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吴伏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周 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组长)
崔海教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何建洋市政府副市长
王朝新市政府副市长
朱信萍市政府副市长
张学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胡立勤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崔传鹏市长助理
李昌圣市长助理
刘晓萍市政府秘书长
陈冬生市监察局局长
刘芝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瑾晟市民政局局长
胡幸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放萍市审计局局长
龙启连市教育局局长
彭万秋市卫生局局长
饶本春市房管局局长
李维庆市财政局局长
刘茂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开国市水务局局长
江明昆市统计局局长
刘明初市农业局局长
邓建萍市文化局局长
陈建国市体育局局长
谭小燕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黄 焰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行长
谢有林市扶贫办主任
罗绮屏市残联理事长
张小建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刘建中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李昌圣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芝明、江明昆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昌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负责日常工作(必要时从有关责任单位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办公)。
二、市就业和再就业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周 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余 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幸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易正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文仁杰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少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勇市农业局副局长
颜李萍市残联副理事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左申根市扶贫办副调研员
肖秉毅人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袁支乾市民政局副局长
段乌钢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炳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胡幸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市养老保障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周 敏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余 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幸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钟亿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少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胡幸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市医疗保障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周 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何建洋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孙金淼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万秋 市卫生局局长
胡幸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钟永清 市卫生局副局长
钟亿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支乾 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颜李萍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少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亚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胡幸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市教育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何建洋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孙金淼 市政府副秘书长
龙启连 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刘亚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刘少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肖秉毅 人行萍乡中心支行副行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龙启连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市住房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张学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易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饶本春 市房管局局长
成员:廖海荣 市房管局副局长
何柏桂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房管局,饶本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市低保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王朝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周瑾晟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袁支乾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刘少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亿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高梅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市审计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周瑾晟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市扶贫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王朝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谢有林 市扶贫办主任
成员:李 勇 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亿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少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左申根 市扶贫办副调研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谢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市生产生活水平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吴伏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胡立勤 市政府市长助理、发改委主任
邓绍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文仁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少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 勇 市农业局副局长
邓集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振德 市文化局副局长
张清萍 市体育局副局长
胡远宏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沈 洪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中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水根 市新华书店经理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文仁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市财政配套资金专项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吴伏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邓绍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维庆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刘少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文仁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钟亿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支乾 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局长
刘亚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邓克坚 市审计局副局长
谢克勤 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高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左申根 市扶贫办副调研员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李维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萍乡市200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分解表
填报责任单位:
附件3:
萍乡市2008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考核执行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