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扬、国内成品油供应减少、抗震救灾铁路运输偏紧等因素影响,我市柴油供应较为紧张。为切实维护郴州市城区柴油加油秩序,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郴州市城区柴油供应按照“集中资源、分类定点、限量供应”的原则,由中国石化郴州分公司、中国石油湖南销售郴州分公司负责供应。重点保证邮政车辆,救护车、采血车,公安、消防执勤车,环卫处、绿化处清运车、洒水车,交通事故施救车,银行运钞车、保安公司押运车,电力、供水抢险车、救灾车,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特种车辆(上述车辆定为重点车辆),市城区(含北湖、苏仙两区)工程车辆(设备)、宾馆(酒店)用油和其他不方便移动的设备用油。 二、重点车辆、工程车辆及特种设备、柴油出租车及其他车辆从2008年6月1日起实行分类定点加油。具体加油站点如下: (一)重点车辆定点加油站为:中国石化郴州白鹿洞加油站、中国石油郴州龙泉路加油站; (二)工程车辆及特种设备用油定点加油站为:中国石化郴州梨树山加油站、中国石油郴州西河加油站(郴州陆通驾校旁); (三)柴油出租车定点加油站为:中国石化郴州七里大道加油站、中国石油郴州红星加油站; (四)其他车辆定点加油站为:中国石化郴州下湄桥加油站、中国石化郴州珠江加油站、中国石化郴州万华加油站、中国石化郴州大道加油站;中国石油郴州同心桥加油站。 三、工程车辆及特种设备用油,由用油单位凭合法有效证件到中国石化郴州分公司、中国石油湖南销售郴州分公司申报,取得“特别供油卡”后,到该类车辆定点加油站依据审查的柴油数量加油。工程车辆及特种设备用油按有关规定使用铁桶灌装油料,禁止使用塑料桶、塑料壶加油。除工程车辆及特种设备定点加油站外,其他加油站(含京珠高速公路良田、永兴服务区)一律禁止柴油灌桶、灌车。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各定点加油站可拒绝为其加油。 四、市商务、公安、交警、巡警、安监、消防、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应加强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正常的加油秩序。 五、广大群众和用户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柴油市场供应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囤积、倒卖柴油,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对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