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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和切实支持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发展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8]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和切实支持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发展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56号)


市级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电子产业发展的统一部署,为加强服务、切实支持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加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市委、市政府要求举全市之力发展电子产业,符合省委提出的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精神,对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建设现代产业高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已实现了电子产业发展的重大突破,开创了我市电子产业发展的成功范例。各相关部门务必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强化服务,创新服务,切实为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大力支持其加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遂宁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服务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明星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遂宁经济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为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发展服好务。

三、责任分解
(一)遂宁经济开发区:
1.两年内组建由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导,电子企业参加的西南电子产品实验检测技术中心,为电子企业产品出口提供方便。
2.设立2000万元电子产业风险发展基金,用于引进孵化微电子龙头企业和引进芯片等微电子核心制造企业,引领微电子产业发展壮大。
3.新建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用于电子企业租赁使用,降低企业入园成本。
4.强化电子产业服务局职能,做好电子产业企业入园服务,做到“解决问题不过夜”。
5.入园电子企业的税收由开发区留存部分,3年内50%奖励电子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扩大规模,力争5年培育出一批3亿元、5亿元、30亿元的企业,使遂宁微电子产业迅速形成有影响、有规模、有效益的电子产业集群。
(二)市发改委:
开辟电子产业办事绿色通道,电子产业项目当日办结率100%,并向社会公开服务热线电话(2988111)。确定专人帮助电子产业项目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电子产业投资项目定期对接制度。抓好中、省项目对接和资金争取工作,项目资金集中向电子产业园区倾斜。建立我市电子产业项目档案,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制定全市电子产业规划编制纲要。
(三)市经委:
制定《遂宁市电子产业布局规划》。强化园区电子产品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做好立泰、海英、天缘电子等电子企业项目争取国家、省上的专项支持工作。主动沟通、积极引导和加强对电子企业的上市培训,切实帮助电子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主动派专人帮助新建电子企业和续建或技改项目协调立项、规划、国土、环保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做到全程跟踪和落实工作。
(四)市国资委:
积极筹集国有资金5000万元入股微电子企业。协调金融机构贷款5000万元支持电子产业发展。组建市微电子产业会员制担保公司,力争2008年将微电子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指导微电子会员制担保公司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五)市财政局: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开发区借市财政局的1800万元资金2008年暂缓归还,2008年市财政安排的2500万元发展资金适当向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倾斜。
(六)市中小企业局:
主动做好电子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国、省项目资金,重点向电子产业倾斜。为电子企业发展做好融资服务工作,指导园区组建和完善微电子会员制担保公司,协调争取省开行的贷款支持,积极做好电子项目融资担保对接工作。为电子企业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七)市国土资源局:
在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征收报批、土地供给上优先保证微电子工业园用地。尽快挂牌出让位于龙楼村微电子工业园、大雁科技工业用地。抓紧报批一批位于窑湾村的光电子工业园用地,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尽快进入土地供应程序,及时提供工业用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积极争取将水库村至向山村的土地由农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为电子工业园的长期用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八)市招商服务局:
1.研究和落实有关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帮助微电子工业园解决发展瓶颈问题。
2.瞄准软件开发、芯片制造及配套、封装测试、电子产品、led绿色照明、新能源等微电子类项目的国际著名大公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更新招商观念,组建电子产业招商专业队伍,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的联系,鼓励已经落户遂宁的电子企业自主招商,充分利用电子产业中介机构,开展各种电子产业专题招商活动。
4.加大投资软环境建设。畅通招商服务热线、企业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电子企业反映的各种问题。构建电子产业项目投资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工程建设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企业开工投产后经常性服务体系的“三大服务体系”。
(九)市金融办:
促进市内金融机构与微电子工业园企业的合作沟通。促进电子企业利用担保平台扩大担保融资。抓住创业板即将推出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园内重点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
(十)市公安局:
在微电子工业园内筹建警务室,3月初正式运行,强化园区周边治安管理。指导园区企业组建保卫组织机构,加强内部治安管理。
(十一)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设“微电子工业园及外来投资企业绿色通道”,切实按照“一门受理、全程代办、后续跟踪”原则,深化内部管理,完善“一条龙”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等制度。
(十二)市科技局:
帮助和支持园区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创新型企业。指导园区企业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帮助和支持企业与电子科技大学等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在申报国、省科技项目和市级科技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电子企业申请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电子工业园入住企业需求员工技能培训工作。
(十三)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在微电子工业园内建设2处文化活动室和3处健身场所,每处健身场所设置2个乒乓球台,为微电子工业园提供必要的文体设施,并指导园区加强文体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帮助园区搞好各种群众文体活动。
(十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积极支持开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就业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上予以倾斜。多渠道破解招工难的瓶颈,为微电子工业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为电子企业实施职工定向培训,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且有一技之长的熟练技术人员到微电子工业园入驻企业就业,积极支持开发区办好微电子工业园专场求职招聘会。制定有利于吸引微电子工业园区企业与职工参保、减低企业成本的社会保险缴纳办法。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能力。
(十五)市规划和建设局:
指导和督促公交公司调整到微电子工业园的公交车辆班次,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公交车辆正点运营。指导园区搞好各项建设。
(十六)市规划局:
科学合理编制好微电子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开通电子企业规划许可办理的“绿色通道”,并落实专人全程负责。
(十七)市环保局:
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发区及微电子工业园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善该区域开发的环保审批,并按照中省有关规定简化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由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可省略环评大纲,直接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因素相对简单,环境保护技术成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完善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可不召开技术审查会,直接作出批复意见。凡委托市环保局进行监测、验收的电子项目及环评文件编制按国家标准的60%收费。
(十八)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创新纳税服务手段,建立局领导联系企业制度,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经常性走访纳税人活动。优化税收服务方式,提供贴近式的个性服务,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式服务。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科学制定税收检查计划,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九)市工商局:
选派一名优秀干部到开发区挂职锻炼,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协调入园电子企业完善产品商标注册,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法律支持。对招商到园区的大型企业,实行注册秘书制度,提前介入,为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二十)市质监局:
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放宽审批条件,实行先生产后规范。成立技术服务小分队,对园区企业实行定点帮扶,帮助其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质量保证、计量节能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或省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减少监督抽查次数,实施“免打扰”。
(二十一)明星电力公司:
全力保证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水、电、气的供应,不能出现停水、停电、停气的现象,同时,要抓紧电力专线、供气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加快供水管网的改造。水、电、气管网规划、改造和建设过程中要与微电子工业园的整个规划一致。

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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