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发部门】 新余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办字[2008]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余府办字〔2008〕33号 2008年3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和个人为200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6个)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二、先进个人:(15名)

市民政局
陈海燕

市教育局
简武生

市工商局
宋小平

市城管局
敖晓敏

市公安局
简学勇

市卫生局
戴传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郭光明

市规划局
黄茶根

市财政局
高文庆

市经贸委
夏旭阳

分宜县政府办
黄小波

渝水区政府办
肖 亮

仙女湖区管委会党政办
胡菊根

新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
卢 坤

市仰天岗管委会党政办
郭春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各有关单位和承办人员以先进为榜样,比学赶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