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闽经贸协作[2008]192号)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福建办事处的报告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福州市设立驻福建办事处。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谭千月同志任办事处负责人,办事处地址:福州市西洪路181号西洪小区2号楼1509室,电话:0591-83715351,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闽经贸协作[2008]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