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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08年城乡园林绿化工作安排


【颁发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 “两个最适宜”城市战略目标,以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为主线,重点实施城乡增绿、绿色惠民、景观提升、花卉美化、环境整治、亲绿爱绿6大工程,力求在增加城乡园林绿化面积的同时,集中精力巩固绿化成果,着力提升城乡园林绿化建管水平,着力改善林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升首府环境质量和城市魅力,实现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又好又快发展,为自治区成立50周年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主要目标

1、城市计划实施园林绿化面积500公顷,其中新建绿地面积200公顷以上,改造完善绿地面积300公顷。2、为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等活动及重大节日,营造节日氛围,计划展摆花卉1200万盆。3、农村计划完成造林7894.6公顷,发展设施果树、花卉1166.66公顷,封山育林13万亩。4、结合城乡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计划建立义务植树基地23处,面积2849.17公顷。

三、主要任务分配

(一)市园林局

1、阅海览山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览山山体及周边绿化,沈阳路、览山北路两侧林带,亲水大街(沈阳路--览山北路)西侧林带,停车场树木种植,绿化面积46.54公顷。

2、“三馆两中心”配套绿化及周边空地绿化工程,北至上海路,南到北京路,东到新区2号路,西至亲水大街,绿化面积19公顷。

3、贺兰山东路绿化工程,主要包括109国道-小东沟两侧各50米林带、石中高速路闸道外侧宽50m林带、109国道-石中高速公路道路配套绿化,绿化总面积46.09公顷。

4、亲水大街两侧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31.95公顷,主要包括:

(1)骛悠园建设工程,位于亲水北街与阅海景观桥交叉口西南角,绿化面积8.1公顷;

(2)亲水北街与西部花园西围墙之间空地绿化,绿化面积2.2公顷;

(3)西部花园南侧绿化,绿化面积3.53公顷;

(4)景观桥--阅海览山景观剧场北路两侧各50米林带(不含沈阳路--览山北路段西侧),面积15公顷;

(5)亲水大街(西部花园路口--览山剧场北路)道路配套绿化,面积3.12公顷。

5、城市景观节点园林绿化美化提升工程,主要对贺兰山路与正源北街、广场东街、亲水大街、满城北街、新区一号路、新区二号路,上海路与正源北街、亲水大街、满城北街、广场东街等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通过园林造景,提升园林绿化档次。

6、城市现有绿地改造完善工程,具体包括:

(1)南薰街园林绿化精品改造工程,计划实施凤凰街-永安巷段分车带的土方填换、绿化种植,南侧绿地现有绿化调整、完善,园路、广场铺装,雕塑景墙建设、原有建筑改造及园林设施建设等。实施面积3.2公顷。

(2)凤凰北街园林绿化精品改造工程,计划实施北京路-长城路段分车带土方填换、绿化种植,两侧绿地现有绿化(含凤凰园)调整、完善,园路、广场铺装,雕塑、园林小品建设及园林设施建设等,实施面积2.5公顷。

(3)唐徕公园整治扩建一、二、三期完善工程,建设范围为赛马桥到宝湖路桥,主要进行园内道路、广场、灌溉、亮化等基础设施维修等。

(4)中山公园改造工程(一期),主要进行园内园容及部分基础设施改造、北果园区及北大门改造,园内广场、花坛维修、建筑维修粉刷彩绘、排水管道改造、园内树木种植补植等。

(5)宁园维修工程,主要进行园内园容及部分基础设施改造、园内广场、园路、各类建筑维修彩绘、花坛喷泉维修、园内树木种植补植、水体净化等的改造。

(6)大团结广场、新月广场改造完善工程,主要在2007年已经完成部分绿化改造完善的基础上,2008年主要完成大团结广场喷泉、广场电路、照明、民族花坛外围墙壁、园内各类道路、设施维修、改造、完善等。新月广场人工湖湖底防渗、喷泉等维修。

(7)西夏公园改造工程,主要进行园内湖泊防渗处理、游步道、广场、护栏等基础设施改造完善、仿古建筑维修彩绘、绿化种植调整等。

7、城市街头路边裸露地整治及园林特色街区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包括清和北街、北塔东路、北塔中路、凤凰北街清湖苑小区门前、新区1号路向北延伸段两侧空地、世纪小区路口东侧、北京中路北侧区地税局东侧空地、贺兰山路武警支队至满城街路北林带恢复以及民族街、新华街、文化街等沿线园林特色街区改造。

8、银古公路绿化改造完善工程,主要实施包括大团结广场至石中立交桥及黄河大桥至飞机场段两侧绿化改造完善(含大马蹄沟西侧新增绿地1.67公顷及道路边坡新增面积约1.2公顷),主要是进行绿化种植调整、色带种植等。

9、城市道路配套绿化及行道树提升工程,主要包括:

(1)民族北街(北塔路-贺兰山路)、北塔东路(中山街-丽景街)、宝湖东路(丽景街-友爱路)、胜利南街(二排沟-迎宾广场)、清和南街(双医路-迎宾广场)、北京东路(丽景街-友爱中心路)、宝湖东路(丽景街-友爱路)、万寿路(北三环-北五环)、解放街(丽景街-凤凰街)、清和北街(北塔东路-贺兰山路)、凤凰南街(胜利街-清和街)等新建、改造道路配套绿化。

(2)原有行道树的提升。主要进行绿化种植调整补植,树体通气、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提升。

10、艾依河绿化完善工程,主要是对艾依河沿岸80公顷的绿地,进行大规格苗木补植、加植。

11、海宝公园续建工程,主要实施沿上海路驳岸处理、地形营造、绿化美化;民族街西侧预留地临时绿化;沿贺兰山路环湖路铺装等。

12、展摆花卉780万盆。

13、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处,面积10.66公顷,完善小西湖义务植树基地,面积33.33公顷。

(二)兴庆区

1、银古路绿化美化工程,主要实施河东兴庆区段,全长5.8公里,共分两片。东起李占文预制厂,西止高速公路绿化带围栏网,绿化用地东西长度570米,南边紧靠高速公路。西片北至便道、东片北至取土沟,南北20米至120米不等,面积4.4公顷。

2、银横路南侧林带建设,绿化面积5.87公顷。

3、贺兰山路水道北侧林带建设,主要实施109国道--虹桥路段,长1386.2米,宽50米,面积9.3公顷。

4、本辖区新建改造次干道及街巷绿化及原有行道树提升。

5、完成街头裸露空地绿化0.2公顷,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0.5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达到58%。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 8 个(其中示范点3个)。

6、展摆花卉150万盆。

7、203省道、石中高速及乡村干道两侧绿化300亩,植树4万株。

8、绿化庄点10个,绿化面积100亩,示范庄点4个,植树1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300亩,植树3.3万株。完成治沙造林10000亩,设施果树花卉3500亩。

9、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30%。

10、建立义务植树基地2处,面积680公顷,其中通贵乡通南村义务植树基地,面积13.3公顷,月牙湖治沙造林义务植树基地666.66公顷。

11、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三)金凤区

1、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主要实施正源北街(贺兰山路-北四环)、北三环路(正源街-亲水大街)、北四环路(唐徕渠-亲水大街)、万寿路(北三环-北五环)两侧各15米宽,黄河路(满城街-银良路)南侧宽30米林带建设工程。福州南街-通达街路北林带,全长682米,规划50米宽林带,面积3.41公顷。长城中路(通达街-四号路)两侧各50米宽林带,以及通达街以西约200米已完成段的行道树种植及两侧林绿化。

2、宁城苗圃建设工程,南起上海路,北至贺兰山路,东到四二干沟,西至满城街,主要完成规划设计、平整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种植等,总面积53.3公顷。

3、本辖区新建改造次干道及街巷绿化及原有行道树提升。

4、完成街头裸露空地绿化0.25公顷;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6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分别达到67%和80%。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 8 个(其中示范点3个)。

5、展摆花卉150万盆。

6、完成绿化庄点10个,绿化面积150亩,示范庄点3个,植树1.6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750亩(含环城高速绿化500亩),植树8万株。完成治沙造林700亩。

7、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30%。

8、建立义务植树5处,面积71.36公顷,其中:正源北街丰登段两侧义务植树基地面积10.5公顷,万寿路丰登段两侧义务植树基地面积为5.4公顷,北三环丰登段两侧义务植树基地面积为9.3公顷,北四环丰登段两侧义务植树基地面积为19.5公顷。

9、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四)西夏区

1、八一公园续建完善,南到贺兰山西路,北至学院路,东到双拥巷,西到文昌街,面积8.53公顷。

2、本辖区新建改造次干道及街巷绿化及原有行道树提升。

3、完成街头裸露空地绿化0.2公顷;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5.33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分别达到60%和54%。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 8 个(其中示范点3个)。

4、展摆花卉70万盆。

5、绿化庄点10个,绿化面积200亩,示范庄点3个,植树2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500亩(含西北环高速公路西夏区段绿化300亩),植树5.5万株。完成治沙造林3000亩,优势果品产业枸杞3300亩,设施果树1000亩。

6、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3条(主要道路、街道2条,小街巷1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20%。

7、建立义务植树基地4处,面积120.5公顷,其中:建立绕城西北环高速公路义务植树基地1处,面积20.5公顷。银西治沙林义务植树基地1处,面积66.66公顷,农村农田林网义务植树基地2处33.33公顷(其中芦花镇20公顷,兴泾镇13.33公顷)。

8、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1、城市道路配套绿化及行道树提升工程,主要包括:

(1)宝湖西路(文昌路-大元铁路)、宝湖东路(同心南街-文翠街)行道树种植和分车带绿化,面积1.53公顷。

(2)宏图街(经天西路-开元路),经天西路(文昌路-宏图南街)、济民西路(济民西路-开元路)行道树种植。

2、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1)发祥路(文昌南街-新瑞长城西围墙、济民西路-开元路北侧、诚信街-同心南路)南侧景观林带建设,绿化面积5.42公顷。

(2)宁朔南街(济民西路-开元路)西侧景观林带建设,绿化面积0.55公顷。

(3)诚信街(济民东路-宝湖东路、新形象围墙)西侧景观林带建设,绿化面积0.8公顷。

(4)济民西路(景平街-嘉明街)南侧景观林带建设,绿化面积1.3公顷。

(5)宝湖西路(文昌南街-新瑞长城西围墙)北侧景观林带建设,绿化面积1.35公顷。

3、新增庭院绿化2.0公顷。

4、展摆花卉30万盆。

(六)贺兰县

1、贺兰山路水道北侧林带建设,主要实施虹桥路-凤凰街段,长2137.4米,宽50米,面积12.16公顷。

2、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5.63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分别达到60%。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 8 个(其中示范点3个)。

3、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安排花卉展摆任务,确保109国道沿线、县城主要出入口、50大庆参观点视察点等处的花卉展摆工作,花卉展摆不得少于50万盆。

4、绿化庄点40个,绿化面积500亩,示范庄点8个,植树5.5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1000亩(含西北环及石中高速贺兰县段两侧绿化),植树11万株。完成黄河生态林建设1000亩。防沙治沙5800亩。绿色通道建设2200亩(含西北环及石中高速贺兰县段两侧绿化)。

5、发展长枣基地2000亩,枸杞1000亩,苹果3000亩,发展设施果树4000亩。

6、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20%。

7、建立义务植树基地7处,面积833.33公顷,其中:县城开发区20公顷,德盛园区13.33公顷,黄河护岸林66.66公顷,洪广沙区333.33公顷,贺兰山东麓266.66公顷,石中高速公路300公顷,绕城高速公路33.33公顷。

8、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七)永宁县

1、新建道路6条,种植树木2427株;县城周边补植50米宽林带5条,补植面积37.5公顷,植树6.48万株。

2、新增庭院(居住区)绿化面积1公顷;新增裸露空地绿化面积2.5公顷。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分别达到50%和55%,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5个(其中示范点2个)。

3、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安排花卉展摆任务,确保109国道沿线、县城主要出入口、50大庆参观点视察点等处的花卉展摆工作,花卉展摆不得少于50万盆。

4、绿化庄点15个,绿化面积400亩,示范庄点6个,植树4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700亩,植树7.7万株。完成黄河生态林建设100亩。防沙治沙和荒山造林1000亩。绿色通道建设800亩。

5、建设发展葡萄基地5000亩,苹果10000亩,设施果树8000亩。

6、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20%。

7、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处,面积466.66公顷,其中: 201省道义务植树基地66.66公顷,杨显林场义务植树基地66.66公顷,石中高速公路义务植树基地333.33公顷。

8、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八)灵武市

1、银古路绿化美化工程,实施面积15.62公顷,主要包括:大马蹄沟a匝道绿化及机场路上行线西侧至黄河边东侧宽50米范围绿化景观整合;机场路南端至收费站道路两侧绿地建设。

2、城市新增绿化面积26.7公顷。

3、实施307国道两侧及宁东绿化2500亩,植树24万株。

4、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安排花卉展摆任务县城主要出入口、五十大庆参观点视察点等处的花卉展摆工作,花卉展摆不得少于90万盆(含河东机场40万盆)。

5、绿化庄点20个,绿化面积1000亩,示范庄点6个,植树11万株。完成稻作业区骨干林带300亩,植树3万株。完成黄河生态林建设1000亩。防沙治沙和荒山造林29000亩。

6、建设发展长枣基地10000亩,发展设施果树1000亩。

7、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活动,辖区内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比例分别达到55%和58%。到年底沿街单位拆墙透绿比例不低于90%;新增立体绿化点5个(其中示范点2个)

8、积极开展社会绿化“门前三包”活动。社会绿化“门前三包”目标责任书签定比率不低于75%,示范街道不少于5条(主要道路、街道3条,小街巷2条),示范单位占签定单位责任书的比率不低于20%。

9、在宁东镇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处,面积666.66公顷。

10、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当年义务植树活动场面不得少于一次,义务植树成活率和尽责率达到85%和80%以上,上年义务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四、部门职责分工

市园林局负责做好全市园林绿化详细计划任务下达,园林绿化方案设计、审定,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及派驻监理工作,组织对各项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以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验收;负责“门前三包”等社会绿化任务督促落实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单位参与园林绿化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绿化项目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做好土地利用计划,完成征地拆迁,落实绿化用地,确保园林绿化用地的及时到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进行项目论证,落实绿化项目计划、资金及其他相关经费。

三区负责完成各自辖区门前单位、工商个体户签订“门前三包”管护协议,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城市绿化所有地段的土方填换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乡园林绿化任务。

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安排的任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贻误绿化时机。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职责,明确目标。

2008年是银川市各项事业全面快速推进的重要一年,全市将迎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城市建设速度将明显加快,加强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越趋重要,为此,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紧紧把握机遇,以银川市整体经济建设为重心,以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为契机,树立全局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创新步伐,强化行业管理,下大力气抓好城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以此为龙头,狠抓社会绿化,搞好“门前三包”,加强绿化宣传,强化园林管理,推进我市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各部门、各县(市)区都应把此项工作当作主要任务来抓,利用好春季绿化时机,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不折不扣的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下达的各项绿化任务,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技术,质量为先,努力建设精品工程。

1、狠抓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建设中,各责任单位要有专人现场指挥、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严格把关,保证苗木、土方等的质量,确保新植树木成活率,市区绿化树木成活率不得低于90%,农村林业树木成活率不得低于85%。

2、要坚持绿化生态与景观效果并重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多树种、多林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的种植方式。实施科技兴绿,采用各种抗旱节水技术,多使用耐旱、耐盐碱树种,在确保园林绿化成效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段的不同条件,宜水则水,宜林则林,采取就地平衡、因地设树、局部填换等措施千方百计地减少种植土填垫量。

3、树立精品意识,提升园林绿化文化内涵。严格按照规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操作规程,狠抓各个环节。要坚持“三不种”的原则,即土方填换、平田整地没做好不种,水源没落实水利设施没做好不种,苗木规格不够质量差的不种。要在上大苗,上好苗上下功夫,所有新植阔叶树胸径原则上不得低于5cm,行道树原则上不得低于8cm,补植树木要与原树种、规格相一致;树种选择上绝大部分以宁夏当地的乡土树种和已经适应我市自然条件的优良树种为宜。绿化种植尽可能以阔叶大乔木为主,达到乔、灌、花搭配合理。所有工程建设用苗必须严格检疫,出具检疫证书,否则将不予验收,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并进行处罚。土方填换要严格进行土源和施工现场两次化验分析,确保质量。

4、水、电配套设施设计、建设必须提前考虑,要与绿化设计同步进行,并提前完成。

5、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立即着手进行绿化工作,首府绿委办、市园林局要加大督促力度,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要全力以赴加紧落实园林绿化用地、土方填换等工作,确保园林绿化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时将园林绿化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首府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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