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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建立农机补贴产品供货月报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甘农机计发[2008]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农机补贴产品供货企业: 为加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规范补贴产品供货行为,便于核实供需双方财务帐目,根据2007年全省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大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我局已向供货企业提出建立补贴产品供货台帐,对补贴产品的生产、销售、价格、差价款回收等相关内容予以详尽记载。决定从2008年起,实行补贴产品供货月报制度,以及时掌握各企业供货情况,也为企业保存一份比较完整的补贴产品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机补贴产品台帐由各供货企业按照实际需要自行建立,不作统一规定。台帐内容应当包括补贴产品的生产进度、产量、供货数量及方向、实际供货价格、差价款回笼、补贴款到帐情况等。 二、月报表上报范围。指2008年度甘肃省农机补贴产品所有供货企业,生产企业直销的,由生产企业上报;由经销企业代理的,由经销企业上报。 三、月报表上报数量。认真填报“甘肃省农业机械补贴产品供货月报表”,一式两份,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第一联上报省农机局备案。 四、月报表执行时间。从2008年5月开始至供货期结束,于次月5日前将第一联上报省农机局。如果供货完全结束,则停止上报报表。 五、填报要求。月报表仅上报当月发生额,不必累加数据;补贴机具型号较多的企业,应当分供货县(区、农场)填报;备注栏填写机具价格变动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年度供货结束后,各企业应对供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将年度供货总结上报省农机局。总结内应包括补贴产品累计供货量、差价款总额、补贴款总额、企业纳税额、用工数量、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制、市场拓展及特殊事项说明等。 六、供货月报表请自行下载复印,可续页填报。 月报下载地址:http://www.gsny.gov.cn/gsnj 附件:甘肃省农业机械补贴产品供货月报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甘肃省农业机械补贴产品供货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  月  第联

序号

补贴机具

价格

供货

机具差价款收缴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机具总价

国家补贴款

出库日期

送达县(区)

应收差价款

实收差价款

 

 

 

 

 

 

 

 

 

 

 

 

 

 

 

 

 

 

 

 

 

 

 

 

 

 

 

 

 

 

 

 

 

 

 

 

 

 

 

 

 

 

 

 

 

 

 

 

 

 

 

 

 

 

 

 

 

 

 

 

 

 

 

 

 

 

 

 

 

 

 

 

 

 

 

 

 

 

 

 

 

 

 

 

 

 

 

 

 

 

 

 

 

 

 

 

 

 

 

 

 

 

 

 

 

 

 

 

 

 

 

 

 

 

 

 

 

 

 

 

 

 

 

 

 

 

 

 

 

 

 

 

 

 

 

 

 

 

 

 

 

 

 

注意事项:1、此表一式样两联,第一联报省农机局,第二联由企业留存;  负责人:填表人: 2、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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