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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设立永宁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分公司设立永宁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宁分发[2008]2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永宁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业务经营区域:银川市永宁县行政辖区。 四、营业地址:永宁县杨和镇北街种子公司办公楼二楼。 五、负责人:马彦林 。 随文颁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编号l10325vnxy07。请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正式营业。开业事宜应向社会公告。 此复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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