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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学会关于征集抗震救灾先进事迹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医学会

【发文字号】 辽医会字[2008]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医学会、省医学会专科分会、有关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强度之大,波及之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害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心,在这场自然灾难面前全国人民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团结一致,众志成城。 在这场抗震救灾的斗争中,我省广大医务工作者全力支援灾区,捐款捐物,救治伤员,参加医疗队前往灾区一线,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思想品质,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人物和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为了弘扬他们救死扶伤,无私无畏的精神,请各市医学会、专科分会及有关单位尽快收集有关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时上报到辽宁省医学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4-23395596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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