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焦政文〔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抓宣传,抓导向,抓规范,抓打击,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了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治理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对沁阳市等50个先进单位和郭君玲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奖励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市直单位人民币5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各司其职,扎实工作,进一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焦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焦作市200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焦作市200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专项治理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先进县(市)区:
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温县武陟县中站区
(二)先进乡镇办事处:
沁阳市西向镇沁阳市柏香镇
孟州市大定办事处孟州市赵和镇
修武县方庄镇修武县周庄乡
武陟县西陶镇武陟县三阳乡
博爱县阳庙镇博爱县许良镇
温县南张羌镇温县武德镇
解放区焦南办事处山阳区东方红办事处
中站区朱村办事处马村区演马办事处
高新区文苑办事处
(三)先进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市药监局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沁阳市人口计生委沁阳市卫生局
孟州市人口计生委孟州市卫生局 孟州市药监局
修武县人口计生委修武县卫生局
武陟县人口计生委武陟县卫生局
博爱县药监局博爱县卫生局
温县人口计生委 温县人民医院
山阳区人口计生委山阳区卫生局
解放区人口计生委解放区卫生局
马村区卫生局马村区工商局
中站区人口计生委中站区卫生局
高新区人口计生委
二、先进个人
郭君玲(沁阳市人口计生委)
张德志(沁阳市公安局)
刘文成(沁阳市卫生局)
柴文俊(沁阳市药监局)
王 荔(孟州市人民政府)
苟月仙(孟州市人口计生委)
李秋红(孟州市工商局)
张凌云(孟州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贠茂生(修武县公安局)
王广亮(修武县药监局)
姬春燕(修武县卫生局)
甘 霖(修武县人口计生委)
郭松涛(武陟县人口计生委)
张 琳(武陟县公安局)
杨思英(武陟县人口计生委)
申金明(武陟县宁郭镇计生办)
毋保才(博爱县卫生局)
毋济萍(博爱县公安局)
高爱军(博爱县磨头镇计生办)
孙瑞民(博爱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孙菊梅(温县人民政府)
孙卫东(温县人口计生委)
张冬梅(温县妇幼保健院)
李丽萍(温县药监局)
臧风冬(解放区卫生局)
郑予鹏(解放区公安分局)
寇趁新(解放区人口计生委)
张新燕(山阳区工商分局)
成君毅(山阳区新城办事处)
赵星宇(山阳区光亚办事处)
袁红梅(高新区人口计生委)
李小芳(高新区李万乡计生办)
娄春红(中站区公安分局)
郭更亮(中站区卫生局)
李 霞(中站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李永昌(马村区卫生局)
王 艳(马村区公安分局)
刘小利(马村区人口计生委)
李 军(市委办公室)
王琳琳(市政府办公室)
刘春玲(市人口计生委)
孟翠翠(市人口计生委)
毋绪香(市药监局)
杨 娜(市卫生局)
王皓睿(市工商局)
周 霞(市监察局)
万 文(市公安局)
赵晓瑞(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程惠玲(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姬利萍(焦作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