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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泰来嘉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房地[2008]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泰来嘉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8〕57号)


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来嘉园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北区古北道与雁门路交口东北侧承建的泰来嘉园小区79906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693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5162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

门栋均价

1门

2门

3门

1号楼

4651

2号楼

4649

3号楼

4657

4号楼

5043

5039

5号楼

4609

6号楼

5043

5039

7号楼

4609

8号楼

5043

5039

9号楼

4657

10号楼

5042

5045

5040

总体均价

4693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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