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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二批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教高函[2008]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实训条件建设,推动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晋教高[2006]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二批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省级示范实训基地的评选标准,除继续执行《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见晋教高[2006]14号文件附件2)外,基地建设方案和运行体制还要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关于“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的有关要求,凸显校企共建、工学结合、生产性实训、优质资源共享等理念。 二、专业面向 1、《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厅函[2008]9号)提到的相关重点专业; 2、与我省支柱产业建设相关的专业; 3、具有本地、本行业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他专业。 今年示范实训基地的评审,将根据第一批示范实训基地的专业面向情况,适当进行专业布局平衡。 三、申报指标 每校限报一个。全省拟评选15个左右省级示范实训基地。 四、申报材料 1、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整体建设规划(2份); 2、《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申报表》(10份); 3、申报基地建设方案及运行机制等相关材料(5份); 4、基地视频录像(光盘,rm格式,不超过10分钟)(1张); 5、主管单位支持基地建设经费承诺书(1份)。 五、申报时间、地点 请各校将以上材料于5月26日前报山西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实践教学与基地建设工作组。 地点:山西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邮编:030009 联 系 人:王吉寿 联系电话:0351-3350570;手机:13509718668 附件:《山西省高职高专示范实训基地申报表》(略)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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